近期監管部門出臺的减持新規,對大宗交易而言影響深遠,對大宗减持數量的限制以及受讓方新增“鎖定期”等,讓此前的快進快出、“短小快速”的大宗交易生意難以為繼,依附在大宗交易上的投資機構也面臨業務模式的全盤革新。
新規之下,參與上市公司大宗交易機构需要回歸價值投資,“價值型大宗”需要投資機構在上市公司研究、市場時點選擇等等方面下功夫。 “大宗交易將只是一個業務板塊,背後建立起來的投資團隊,將涉足圍繞上市公司及大股東的多樣化投資服務。”有機构負責人表示。
服務思維和業務模式轉變
此次出臺的减持新規,針對通過大宗交易的“過橋减持”,明確了出讓方、受讓方的减持數量和持股期限要求:大股東减持或者特定股東减持,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,在任意連續90日內,减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%。 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,不得轉讓所受讓的股份。
减持新規一出,參與大宗交易的投資機構反應不一。 “專做大宗交易的投資機構,主要是為大宗减持做過橋,包括上市公司大股東需要提前鎖定减持接受盤、需要通過大宗交易實現減稅避稅等等,應該說大宗交易投資機構就是仲介掮客的角色,並且把這個角色做成一門生意。仲介掮客自然不會在手裡長期囤貨,資金情况不允許、風險控制不允許。” 上海一家大宗交易投資機構負責人表示,從這樣的視角出發,很多大宗交易機构在新規出臺後都將走向消亡,事實上,確實也有不少機构正在“關門休整”。
當然,也有面對减持新規“從容應對”的機构。 上海的一家投資機構表示,公司正好借减持新規,實現業務轉型, “純粹的大宗交易近年來越來越難做,特別是越來越多的機构參與進來,單純做大宗交易的競爭越來越大,收益水准也有一定幅度下滑。此次,借助新政出臺時機,公司正在籌畫創新業務,大宗交易業務會繼續做,而且要更加精細化、價值化,同時將把大宗交易作為其中的一條線,串聯起上市公司及大 股東等其它需求。” 但這樣的轉型需要相當大的投入,對於投資機構而言,更是需要從根本上轉變服務思維和業務模式。
新規推動投資機構分化
申萬宏源認為,减持新規出臺後,短期而言對於市場會有一定情緒影響,中長期而言,减持新規對於上市公司、定增機构以及股東利益帶來更細緻、規範的約束,减持門檻加大、節奏趨緩,有利於穩定投資者對於次級市場的投資信心,更加關注公司本身質地與長期成長性。 新規的實行對於穩定市場運行,鼓勵長期投資,完善合理投資的市場機制,增强上